1.警局外事服務中心(桃園市縣府路3號、TEL03-3335107)申辦: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若為『國外』使用者,請附上『護照』影本。
  
【所核發為中英文對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2.7-11超商使用i-bon機申辦
  
至請7-11超商操作i-bon機申請,依照i-bon機指示輸入「身分證字號」及「手
  
機號碼」後,列印申請書表,務必將申請書表詳細填寫並黏妥相關證件(例如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如為國外使用者,請加印護照照片頁面)後立即掃描
  
回傳。查詢電話:03-3335107外事服務中心。

3.網路申請
  
請上桃園縣政府警察局線上申辦專區
(http://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index.jsp)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線上申辦網路申申辦作業請詳閱申辦說明後,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將文件「送出」
  
*文件送出後,建議與警局承辦人聯繫,確認文件是否透過網路送達。 

4.分局戶口組(中壢市延平路607號、TEL03-4224918):

中壢市警察局分局:

辦理時間:一~0800~12001330~1700

如以掛號寄回須加收25元。

  請攜帶相關文件(同上述申辦方式1說明)至分局戶口組填寫申請書申辦。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之【核發】,統一由警察局外事服務中心負責。
*證書費1100元。
*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需要2
個工作天,不包含例假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aoyuanor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