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04年5月17日上午10:00
二、地點:中壢區中山路88號 (錦家御宴餐廳)
三、出席人員:張志良理事長、周台英副理事長、王錦慧副理事長、
翁清文副理事長、吳冠儀副理事長、蘇沛婕常務監事、
馮文傑理事、賴信明理事、劉得存理事、蕭瑞美理事、
陳信宏理事、何慶璉理事、沈祿集理事、余福爾理事、
吳易璋理事、康懿心理事、辛明旭監事、于化雨監事、
葉倫銓監事、張瀚元監事、榮春霖總幹事、劉慧明祕書
四、缺席人員:劉得存理事
五、請假人員:康懿心理事
六、列席人員:榮譽理事長吳正吉
七、主 席:張志良理事長 紀錄:劉慧明祕書
八、主席致詞:(略)
九、來賓致詞:(略)
十、報告事項:
3月8日理監事交接感謝市長親自出席授証,本會已於3月28日在救國團辦理正音班教學師資培訓,4月11日和課照協會合併舉行職場情緒管理與情緒紓壓專題講座,會員參加踴躍均表獲益匪淺,但建議活動間隔是否不要太近,建議一個月以上一次活動,故我們下次的稅務講座建議5月31日舉辦。
十一、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長張志良
案由:更改會址至桃園市平鎮區新德街281巷33號1樓
說明:本會會址為創會會長黃雲龍先生所提供,但黃會長因病去逝,且房屋轉賣,故必須重新更改會址,提請討論。
決議:一致通過更改會址至桃園市平鎮區新德街281巷33號1樓。
第二案: 提案人:總幹事榮春霖
案由:教育登階公益活動實施討論
說明:教育局長才新上任且終身學習科長異動,故今年的活動是否辦理,提請討論。
決議:若教育局願意承辦則比照往年,若無則停辦,本會將於5/26(二)下午2:00拜會局長。
第三案: 提案人:副理事長王錦慧
案由:稅務講座活動
說明:今年的活動遺漏稅務講座是否擇日舉行,提請討論。
決議:5月31日(日)上午10:00在嘉威會計事務所舉辦。
十二、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長張志良
案由:建議105年會員大會與年度尾牙合併舉辦
說明:預計105年元月10日(日)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並舉行年度尾牙,每位理監事至少認購一桌,提請討論。
決議:每桌暫定5000元,一致通過。
十三、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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