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04517日上午10:00

二、地點:中壢區中山路88 (錦家御宴餐廳)

三、出席人員:張志良理事長、周台英副理事長、王錦慧副理事長、
翁清文副理事長、
吳冠儀副理事長、蘇沛婕常務監事、
馮文傑理事、賴信明理事、劉得存理事、
蕭瑞美理事、
陳信宏理事、何慶璉理事、沈祿集理事、余福爾理事、
吳易璋理事、康懿心理事、辛明旭監事、于化雨監事、
葉倫銓監事、張瀚元監事、榮春霖總幹事、劉慧明祕書

四、缺席人員:劉得存理事

五、請假人員:康懿心理事

六、列席人員:榮譽理事長吳正吉

七、主  席:張志良理事長     紀錄:劉慧明祕書

八、主席致詞:()

九、來賓致詞:()

十、報告事項:

38理監事交接感謝市長親自出席授証,本會已於328在救國團辦理正音班教學師資培訓,411和課照協會合併舉行職場情緒管理與情緒紓壓專題講座,會員參加踴躍均表獲益匪淺,但建議活動間隔是否不要太近,建議一個月以上一次活動,故我們下次的稅務講座建議531舉辦。

十一、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長張志良

案由:更改會址至桃園市平鎮區新德街281331

說明:本會會址為創會會長黃雲龍先生所提供,但黃會長因病去逝,且房屋轉賣,故必須重新更改會址,提請討論。

決議:一致通過更改會址至桃園市平鎮區新德街281331樓。

第二案:        提案人:總幹事榮春霖

案由:教育登階公益活動實施討論

說明:教育局長才新上任且終身學習科長異動,故今年的活動是否辦理,提請討論。

決議:若教育局願意承辦則比照往年,若無則停辦,本會將於5/26()下午2:00拜會局長。

第三案:        提案人:副理事長王錦慧

案由:稅務講座活動

說明:今年的活動遺漏稅務講座是否擇日舉行,提請討論。

決議:531()上午10:00在嘉威會計事務所舉辦。

十二、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長張志良

案由:建議105年會員大會與年度尾牙合併舉辦

說明:預計105年元月10()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並舉行年度尾牙,每位理監事至少認購一桌,提請討論。

決議:每桌暫定5000元,一致通過。

十三、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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