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討論提案內容: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長吳正吉
案由:本會101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提請審議
(附表二)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五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人:理事長吳正吉
案由:本會102年度工作計畫,提請審議
(附表三)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五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人:理事長吳正吉
案由:本會102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提請審議
(附表四)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五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人:本會秘書處
案由:續聘康熙法律事務所林清漢律師擔任本會第六屆常年顧問案,提請審議
說明:林清漢律師為本會第五屆法律顧問,是否續聘,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續聘為第六屆法律顧問
第五案: 提案人:本會秘書處
案由:本會章程第7條(詳如手冊第18頁)會員資格未明示。
說明:依社會團體章程範例須敘明會員資格,其範例如個人會員:設籍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具○○○資格者...等
決議:
修正後條文 |
原條文 |
說明 |
第七條 入會 一、個人會員:設籍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獲桃園縣立案補習班推薦者,每家立案補習班僅能推薦1名 二、團體會員:限桃園縣核淮立案補習班 三、會員之申請入會須經理事會之審查合格認可 |
第七條 入會 一、個人會員 二、團體會員 三、會員之申請入會須經理事會之審查合格認可 |
依桃園縣政府府社發字第1000062783號函第五條辦理 |
二、當選名單:
理事當選名單:吳正吉、林昆東、周台英、吳易翰、
余福爾、翁清文、王錦慧、楊朝欽、
吳易璋、劉豐隆、楊博然、吳冠儀、
馮文傑、張志良、陳信宏
後補理事:賴國豐、劉得存、吳莊暉、黃貴蔘
監事當選名單:辜國偉、蘇沛婕、葉倫銓、馮金村、
葉冠鈴
後補監事:于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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