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討論提案內容: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長吳正吉

案由:本會101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提請審議

     (附表二)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五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人:理事長吳正吉

案由:本會102年度工作計畫,提請審議

     (附表三)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五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人:理事長吳正吉

案由:本會102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提請審議

     (附表四)

說明:本案經本會第五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人:本會秘書處

案由:續聘康熙法律事務所林清漢律師擔任本會第六屆常年顧問案,提請審議

說明:林清漢律師為本會第五屆法律顧問,是否續聘,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續聘為第六屆法律顧問

 第五案:  提案人:本會秘書處

案由:本會章程第7條(詳如手冊第18頁)會員資格未明示。

說明:依社會團體章程範例須敘明會員資格,其範例如個人會員:設籍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具○○○資格者...等

決議: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七條 入會

一、個人會員:設籍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獲桃園縣立案補習班推薦者,每家立案補習班僅能推薦1名

二、團體會員:限桃園縣核淮立案補習班

三、會員之申請入會須經理事會之審查合格認可

第七條 入會

一、個人會員

二、團體會員

三、會員之申請入會須經理事會之審查合格認可


依桃園縣政府府社發字第1000062783號函第五條辦理

 

 二、當選名單:

理事當選名單:吳正吉、林昆東、周台英、吳易翰、

             余福爾、翁清文、王錦慧、楊朝欽、

             吳易璋劉豐隆、楊博然、吳冠儀、

             馮文傑張志良、陳信宏

後補理事:賴國豐、劉得存、吳莊暉、黃貴蔘

監事當選名單:辜國偉、蘇沛婕、葉倫銓、馮金村、

              葉冠鈴

後補監事:于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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