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101年度「優質補教、愛心關懷」育苗專案公益活動
壹、目的:
桃園縣內各具有愛心的優質補習班,為落實「優質補教、愛心關懷」政策,積極回饋社會,特別開放優質補教資源,以幫助清寒家庭。
貳、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參、主辦單位:桃園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肆、承辦單位:桃園縣參與本活動之立案優質補習班
伍、活動內容:由贊助本活動的立案優質補習班於101年7月~102年
6月期間(各補習班提供時間不同),免費提供升學文理、語文、才
藝技能等補教資源,照顧桃園縣內清寒家庭。
陸、活動時間:自101年7月起至學年度結束止。
柒、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自101年6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凡就讀桃園縣之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中職等學生。
(二)具桃園縣各鄉、鎮、市公所開列低收入戶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文件之一項者。
三、申請程序:
(一)請向以下單位領取申請表或上網桃園縣補教協會www.taoyuanorg.pixnet.net/blog下載申請表並詳細填寫相關資料
桃園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北區)桃園市萬壽路三段188號 清雲補習班
(南區)中壢市中央東路88號13樓新生補習班
電話(03)427-6300(上午9:00~晚上8:00以前),
傳真(03)250-8379
(二)應具備文件:
1.申請表格
2.鄉鎮市公所在案之低收入戶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或
學校老師推薦函
3.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
4.半身一吋相片二張
5.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三)凡符合申請條件者,請將上列1~5項文件送交/郵寄桃園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桃園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將依申請者意願,協商提供免費補習名額之補習班。
捌、注意事項:
一、贊助補習班有權決定實施內容、時間、班別、開放之名額及科目。雖然通過補教協會審核,但無適合業者開放之教學資源,申請人不得異議。
二、申請合格就讀之學員生,須遵守補習班生活規則,違規者,補習班可依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之切結,予以退班。
三、遭受退班之學員,不得異議,且不得再行申請。
四、申請合格之學員生,協會發函贊助補習班及學生家長當學生家長接獲通知後再持本會通知單至所分發補習班報名上課。
五、提供免費補習名額的補習班,並不提供學員生上下學接送服務。申請合格就讀之學員生,須自行處理上下學安全等相關事宜。
六、申請合格就讀之學員生,如自動放棄補習班機會時,不得要求將權利轉讓他人或要求金錢補償。
七、贊助補習班均為短期補習班,各科課程起訖時間均依各補習班規定辦理並非免費授課時間為一年。
八、符合申請條件者優先提供名額,倘仍有餘額時將提供屬特殊境遇又無法申請証明文件者,但須透過學校老師推薦或聯絡榮春霖總幹事訪視,若達申請條件者依序號至額滿為止,如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規定。
請自行下載
桃園縣「優質補教、愛心關懷」育苗專案計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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