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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開會通知

連 絡 處:桃園市中壢區中央東路8813
聯 絡 人:總幹事 榮春霖
聯絡電話:(03)4276300

傳    真:(03)2508379
網    址:http://taoyuanorg.pixnet.net
電子信箱:chys588@yahoo.com.tw

受文者:桃園市補教協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1128
發文字號:(105)協字第1128
速  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附  件:理監事候選人登記表,會議行程與回覆單

開會事由: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補教協會與兒童課照協會歲末聯歡晚會

報到時間:106年元月8日星期()下午15:4016:00報到請繳交106年年費3000(已繳者補發收據)

          繳清會費可領取: 1.補教協會評鑑辦學績優布條一面
               2.理監事選票及大會手冊
               3.歲末聯歡摸彩卷(限會員)
               4.
免費旅遊相關商品摸彩券(與會貴賓均可參加)
               5.
賓果拿獎金(賓果卡遊戲開始前統一發給所有參加貴賓)

開會時間:106年元月8日下午16:10
開會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文化路166號 海豐海鮮餐廳海豐廳(內壢家樂福旁)
主    席:張志良 理事長
出 席 者: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全體會員
列 席 者:本會榮譽理事長、顧問
副    本:本會秘書處
說    明:

1.請各位會員先進務必於4:00完成報到4:10準時開會以免影嚮歲末聯歡晚會的行程
2.本次大會遇理監事改選,請熱心會員或新進會員踴躍參加候選人登記(如附件一),並請於1051225日前傳真03-2508379或寄回本會以郵戳為憑。
3.本次大會結束舉辦歲末聯歡晚會,去年第一屆反應相當熱烈,今年更加碼送旅遊券、餐券及豐富的獎項進行摸彩亦安排精彩活動表演。
4.若無法親自前往可委託班內行政人員參加,為統計餐點數量請於1225(星期日)前傳真回覆是否參加(如附件二),傳真電話03-2508379
5.相關訊請至本會網址http://taoyuanorg.pixnet.net或至網站內下載回覆單e-mail至chys588@yahoo.com.tw。

附件一 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第八屆理事、監事選舉

                                               候 選 人 意 願 登 記 表

候選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補習班班名

 

學經歷

 

班址電話

 

行動電話

 

聯絡地址

 

候選類別(請在□內打勾)

□ 理 事   □ 監 事

                                                                                              候選人簽名:
一、理、監事候選人之登記以本會會員為限。
二、如有意參選者,請填妥本表,於1051225日前寄回本會
    (中壢市中央東路8813樓 榮總幹事收),或傳真至本會傳真電話:(03)2508379,以郵     戳或傳真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人決定參加本會第八屆理/監事委員選舉,如蒙同仁支持,僥倖當選,定當奉獻個人才     智,犧牲休閒時間,為同仁提供服務,為本會效棉薄之力。

--------------------------------------------

                             委 託 書
本人因故不克出席本會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茲委託本會會員         代表本人出席。
    此 致

    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委 託 人:       (簽名)
                               受委託人:       (簽名)
中  華  民  國             

注意事項:一、每一會員(代表)僅能接受其他會員(代表)一人之委託。
          二、請持本委託書於開會時向報到處報到。
          三、本表僅供參考,會員若自行開具「委託書」亦屬有效。

附件二
謹訂於106年元月8日(星期日)假中壢區文化路16603-4551177海豐海鮮餐廳舉行桃園市補教協會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補教與課照歲末聯歡晚會 
敬請 蒞臨指導

15:4016:00 會員報到
             1.請繳交106年常年會費3000
             2.領取106年總會及協會推薦優良補習班布條一面
             3.領取理監事選票及大會手冊
             4.領取聯歡活動摸彩券

16:1018:10 會議開始
             一、主席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來賓致詞    四、工作報告
             五、討論提案       六、臨時動議
             七、選舉

18:3020:50 八、補教協會與兒童課照協會歲末聯歡晚會
20:50        九、散會
本次晚會由兩會理監事認桌(第六次理監事會議決議)亦開放會員先進認桌,總桌數50桌依先後順序安排額滿即止,每桌6000(含稅+服務費) 請於1225日前回覆。

----------------------------------------

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與桃園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

歲末聯歡晚會活動﹝認桌回條﹞

班名:私立                短期補習班     分班

姓名:               行動電話:          

認購桌數:     桌 ﹝每桌(現金6000元含稅:含服務費+四瓶果汁)﹞原價6600元不含稅且外加服務費

□不開發票□開發票 統編:       備註:           

----------------------------------
未認購桌數之會員先進請填寫下列表格並於1225()前回傳至03-2508379



調

班名            姓名:        參加人數:   

□元月8日準時報到參加 □續會但當日不克參加 □參加開會不克參加晚會
□無法參加原因:

 

請自行下載 附件一 候選人意願登記表與委託書

https://1drv.ms/w/s!AnpgGkjEj9UbglP1H3tgCsgDDLzw

 

附件二 參加意願調查表與晚會活動認桌回條

 https://1drv.ms/w/s!AnpgGkjEj9UbglXF3GV9NKYbMm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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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禧您成為桃園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的一員,在您未來的經營中您會遇到建築法、消防法、消費者保護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個資法、勞動基準法、稅務法、兒童課照中心設立及管理規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等法令,除非您是專攻法律的學歷,不然您遇到問題時該如何因應或是不知向誰求救!

  您可以加入資訊最齊全、服務最專業的桃園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本會隨時注意會員權力的相關動向,讓您掌握未來,如果遇問題不論親自至協會或電話洽詢我們都竭誠為您服務,讓您摒除不必要的雜務與困擾,全力從事招生授課的本業,一年的會費不到一個學生的月費,確可以讓您一年中擁有最好的服務管家。

桃園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 竭誠歡迎您

入會

所需

資料

1、自網路www.taoyuanorg.pixnet.net/blog 下載入會申請書或來電告之傳真入會申請書,將申請書中資料詳細填寫再回傳FAX:03-2508379或e-mail:chys588@yahoo.com.tw至本會。

、常年會費3000元,永久會員入會費6000元

辦理

入會

方式

1、親至本會辦理,地址:中壢市中央東路88號13樓

         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14:00至晚上20:00

2、通訊辦理:傳真入會資料至03-2508379並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銀行帳號待開戶後另行告之

1、大型活動:不定期舉行師鐸獎頒獎,提高老師知名度,舉辦各項公益活動打開中心知名度,開拓視野舉行外縣市參訪活動,提升中心競爭力。

2、研討會議:本會設有公關活動組、法規組、語文才藝組、公職文理組等等;因應會員之時勢需求,不定期舉辦講座,諸如勞基法座談會、稅務講座、招生講座、健康財富講座等等。

3、訓練課程:因應會員需求,辦理特殊訓練課程,減少會員負擔;如正音班課程、經營管理課程,快樂學數學、快速精通外語課程等等。本會所辦理講座或訓練,多為免費,如需收取成本費,於事前通知會員時會特別註明費用。

4、公文說明:接獲教育主管機關或其它機關公文時,對於公文真正含意、重點為何,是否回文或如何回文?別緊張,拿起電話撥到協會,我們一定給您一個滿意的回覆。

5、咨詢服務:入會即頒法律顧問證書,康熙法律事務所林清漢律師服務,貴中心(補習班)隨時可能遭遇一些雜七雜八的問題,會員可逕洽詢本會,我們一定將所知的盡全力告知。

  請勿成為井底之蛙的一員,兒童課照中心需要團結才能因應這詭譎多變的大環境!協會的運作,需要會員的支持!協會之中無大小中心之分,大家都是為教育付出心力!歡迎您加入協會!

桃園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 服務處:(南區)中壢市中央東路88號13樓

                      (北區)桃園市萬壽路三段188號

電話:03-4276300 傳真:03-2508379 e-mail:chys588@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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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桃園縣初審名額3名

2.限本會會員所屬補習班老師均可參加

3.初審截止日期為102年4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4.複審由全國總會辦理,時間為5月30日前

5.頒獎日期暫訂於9月份舉行

6.活動辦法請自行下載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甄選活動辦法

一、依據:
1.教育部89.02.24立法院公聽會決議事項(九)辦理。
2.教育部89.08.17立法院公聽會決議事項(二)辦理。

二、宗旨:
為提昇補習教育品質與教師素養,並喚起各界對補習教育之重視,從而落實補習教育之健全發展為宗旨,特表揚全國對於補習教育戮力耕耘,有具體貢獻者。

三、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教育部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3.協辦單位: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四、推薦時間及報名地點:
1.推薦期間:由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自訂
2.報名地點: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五、報名方式
1.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所轄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由理、監事會推薦後向該協會提出報名。
2.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禮聘專家組成初審委員會,並推
 舉一名擔任召集人,擇日
召開初審會議並作初審結果意見書
 ,並於102年4月30日前提報總會。
3.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推薦所轄縣、市符合初審資格者
 3名,臺北市、臺南市、
高雄市5名(得從缺)。

六、優良教師徵選辦法:
1.候選人資格:
(1)全國各類短期補習班教職員,任職在正式立案補習班年資十年以上,具教育理念,教學認真負責,具有愛心,品性端正,足為師生楷模者。建立補教優質形象,並有具體成效,且受家長、學生及社會肯定之教職者。(年資截算至102年3月30日止)
(2)服務熱忱認真教學,在學科專業領域上能有創新教法教材教學之研究及教具之製作創新突破教育事業及行政崗位有特殊貢獻具體成效足資表揚者。
(3)優良教師獎皆由本會團體會員推薦,若有任何疑問請電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詢問,被推薦人應未曾違反下列條件:
  1.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在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
   原因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行為不檢有損師德,經有關單位查證屬實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8.曾有損補教優良形象及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者。

 2.書面具備資料:
1.請附候選人自傳一份。
2.請附候選人服務單位推薦書一份。
3.請附候選人簡歷表一份。
4.請附候選人優良具體事實摘要表格一份。
5.請附候選人年資證明文件一份。
6.請附候選人目前服務單位之立案證書影本一份。
7.請附候選人身份証正反面影本一份。
8.請附候選人二吋正面半身相片二張;生活剪影四張【請附文
 字說明】。
9.請附候選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一份。
10.其他足以證明候選人專業工作成就及未來發展潛能之資
  料。
註:以上文件一律以A4紙張作業,並請用資料冊裝訂於102年2月28日前寄至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彙辦。逾期及資料不全者,原件退還,不予受理。

 3.評分標準:
依評審項目視各項書面資料內容審查【請參閱附件二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初選評審表】,各縣市得優先敘獎乙名。

 4.受獎人數:遴選優良教師20-30名。(未達甄選標準,名額得從缺)

七、評選程序:
1.審查委員會初審:(初審會議時間由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自訂)由各縣、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禮聘專家組成初審委員會,並推舉一名擔任召集人,召開初審會議並作初審結果意見書,並於102年4月30日前提報總會。
2.審查委員會複審:(複審會議時間訂於102年5月30日前)由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禮聘專家組成複審委員會,並推舉一名擔任召集人,召開複審會議並作複審結果意見書。
3.審查委員會決審:(決審會議時間訂於102年6月30日前)由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禮聘教育部、學者專家、中央民意代表組成決審委員會並推舉一名擔任召集人,經決審通過,列為表揚名單。

八、表揚方式:
1.頒獎典禮訂於102年9月份邀請政界及教育界重要貴賓擔任頒獎人。
2.經核定為得獎者,由承辦單位通知其本人參加表揚大會,每人贈予師鐸獎座一座、獎狀一紙,並發行專刊以茲表揚。

九、建請教育部列為指導單位。

十、附則:
1.補習教育師鐸獎得獎人,不得假借得獎之名,作為不當宣傳廣告之用,而有損補教界團結或損害師德形象者,經本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本會得撤銷其得獎資格。
2.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決議修訂並另行公佈。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附件一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初選申請表
 

補習班

名稱

 

(照片)

推薦單位或推薦人

 

 

 

 

 

申請人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身分證

號 碼

 

電話

 

職 稱

 

手機

 

e-mail

 

現 職

 

姓 名
(簽章)

 

 

 

任 職

期 間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體
   優
   良
   事
   蹟



如(表A)

推薦人
意 見

 

證明文件

如(表B)

                 
 1.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證明文件),如有不齊全者,當退回不予受理。
2.『具體優良事蹟』欄,以      日起至      日止之重要事蹟為主,依事蹟發生先後,詳實敘明。
3.『推薦人意見』欄應加註評語。
4.本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5.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各計  份,並於本      日(星期  )上午  時起至    日(星期  )下午  時以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該縣市補教協會,逾時不予受理。

 

具體優良事蹟(表A)

一、熱心推展或辦理補教業務並獲「
           單位」
  之推薦函。
二、    月獲聘辦理「           活動或研習會」
  召集人。
三、    月獲聘為「             活動」評鑑小
  組成員。
四、    月獲聘為「       文教機構」      
  會委員。
五、    月擔任「        單位       服務」之
  志工。
六、    月帶學生參加              比賽活動。
七、    月出版「                 」(書
  名)著作。
八、    月擔任「              比賽或活動」之
  評審。
九、輔導結業學生,就業成績卓著。學生名單如下:

姓名

班別

期間

取得○○執照或獎狀

 

 

 

 

 

 

 

 


十、濟助清寒學生不虞餘力,長期給予「貧困」孩子免費
  (或
   折)讀或對於低收入者給予優待。優待名單如下:
 

姓名

學校

年級

班別

減免原因

期間

優待金額

 

 

 

 

 

 

 

 

 

 

 

 

 

 

  
證明文件(表B)

一、檢附「
            單位」之推薦函。(第  頁)
二、檢附辦理「      活動或研習會」之照片或證明文件。
  (第
  頁)
三、檢附          活動評鑑小組成員遴聘證書。
  (
  頁)
四、檢附「          文教機構(協會)」
  
        委員會委員遴聘證書。(第  頁)
五、檢附「         單位          服務」之志工
  證明文
件。(第  頁)
六、檢附帶            學生參賽之證明文件或照片。
  (第
  頁)
七、檢附「            」(書名)著作。(第  頁)
八、檢附「              比賽或活動」遴聘證書。
  (第
  頁)
九、檢附        學生取得「      執照
  或
      獎狀」之證明文件。(第  頁)
十、檢附「            單位」之感謝狀。(第  

                                                    附件二
※由各縣市協會遴選優良教師後提報3位進入複選【初選表】
※初選者服務年資需達十年以上。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評審表

 

候選人編號

 

候選人姓名

 

 

評審項目

學歷證明

服務年資

專業表現

 

高中
、職畢業


、三
、五專業畢業

學士學歷

碩士學歷

博士學歷

滿十年未滿十五年

滿十五年未滿廿年

滿廿年未滿廿五年

廿















著作發表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計分









給1
2分










給2
5分










給1
5分










給1
0分

給分

原則

依所附資料給分

依所附資料給分,年資合併年數不限同一補習班

依提出文件給分,未附文件不給分,最高分數依各單項計分為準

 

得分

 

 

 

 

 

 

 

 

 

 

評審

總分

 

 

評審委員意見:

 

評審委員核章: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附件三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候選人推薦書


茲推薦                                   君

參加102年「補教優良教師」甄選。
                    此致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候選人姓名:

推薦理由

 

推薦人姓名:                 簽章:
協會名稱:
職   稱:
聯絡電話:                   e-mail
通訊住址: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附件四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同意書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以下簡稱本會)舉辦102年補教優良教師甄選,提昇補習教育品質與教師素養,並喚起各界對補習教育之重視,從而落實補習教育之健全發展為宗旨。為使本會與補教優良教師得獎人有所依循,立同意書人               同意遵守本會規範之下列事項:
一、  頒獎典禮由本會邀請政界及教育界重要貴賓擔任頒獎人。
二、  經核定為得獎者,由本會通知其本人參加表揚大會,每人贈
  予補教優良教師獎座一座,獎狀一紙,並刊登於本會網站以
  茲表揚。
三、  補教優良教師得獎人,不得假借得獎之名,作為不當宣傳廣
  告之用。
四、  補教優良教師得獎人,不得有損補教界團結之行為。
五、  補教優良教師得獎人,不得有損害師德形象之行為。
六、  補教優良教師得獎人如有違反以上第三、四、五條之規定事
  項,經本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本會得撤消其得獎資格,並
  刊登於本會及各縣市協會網站與新聞媒體以茲公告。


 此致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立同意書人: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附件五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候選人具體事實摘要 

候 選 人 姓 名

 

具體優良事實(請扼要條例敘述)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總會          附件六
 
「102年補教優良教師」候選人簡歷表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姓 別

 

戶籍地址

 

電 話

 

通訊地址

 

e-mail

 

經     歷

服務單位

 

 

 

職   稱

 

電   話

 

到職年月

 

離職年月

 

地   址

 

參 考 資 料

獎勵

 

著作

 

研究

 

學歷

 

推薦人簽名

 

日期

 

               

 本表請統一用A4紙張影印後書寫

 

 

 

 

 

 

 

 

 

下載表格附件一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spx?cid=1BD58FC4481A607A&resid=1BD58FC4481A607A%21180&app=Word

下載表格附件二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spx?cid=1BD58FC4481A607A&resid=1BD58FC4481A607A%21179&app=Word

下載表格附件三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spx?cid=1BD58FC4481A607A&resid=1BD58FC4481A607A%21181&app=Word

下載表格附件四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spx?cid=1BD58FC4481A607A&resid=1BD58FC4481A607A%21182&app=Word

下載表格附件五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spx?cid=1BD58FC4481A607A&resid=1BD58FC4481A607A%21183&app=Word

下載表格附件六

https://skydrive.live.com/view.aspx?cid=1BD58FC4481A607A&resid=1BD58FC4481A607A%21184&app=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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