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07年4月22日(星期日)中午12:00整
二、地點:中壢區中山路88號B1(錦家御宴)
三、出席人員:周台英理事長、翁清文副理事長、吳冠儀副理事長、馮文傑副理事長
王維新常務監事、葉貞玲理事、劉得存理事、徐暘智理事、梁新晨理事
辛明旭理事、何慶璉理事、陳文憲理事、巫鴻安理事、于化雨監事
陳富國監事、蘇沛婕監事
四、缺席人員:陳信宏理事
五、請假人員:余宗儒理事、黎峻宇理事
六、列席人員:榮譽理事長吳正吉、榮譽理事長張志良
七、主 席:周台英理事長 紀錄:榮春霖總幹事
八、主席致詞:(略)
九、來賓致詞:(略)
十、報告事項:
(1)修正後的「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7年7月1日起生效,補習班應提供履約保證機制,保證機制目前有(A)收取費用總金額百分之三十額度,提供履約保證依規定交付信託業者開立信託專戶管理,至少1年(B)收取費用總金額百分之三十額度予金融機構提供履約保證(C)加入品保協會。
(2)教育登階公益活動已展開,請各位踴躍提供免費補習名額。
十一、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人:理事長 周台英
案由:第八屆副理事長陳信宏除名一案。
說明:陳信宏副理事長一直聯絡不到本人且無法參加本會各項活動,建議予以除名提請表決。
決議:依協會章程第21條喪失會員資格者應即解任。
第二案: 提案人:理事長 周台英
案由:預計107年教育登階頒獎及記者會活動。
說明:本會已連續2年未辦教育登階,目前已由榮總幹事規劃好行程、報告及預預算,提請表決。
決議:(1)行程如下:4月10日寄函至桃園市所有立案短期補習班,4月30日統計補助名額及受惠費總計,6月4日召開記者會、市長頒感謝狀,6月5日將各補習班提供名額公佈網站,本會亦印製大型海報由教育局函文各校張貼。
(2)本次費用較以往提高至少2.5倍,因郵資漲價且函文不適印刷品,故郵寄費用由原先3.5元再9折變成8元無折扣,大型海報印制費用亦因紙張漲價費用提高。
第三案: 提案人:理事長 周台英
案由: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增加履約保證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
說明:履約保證其中有一項加入品保協會,此項前提必須先加入補教協會,屆時會有許多會員加入,但必須予以審核,故是否由各理監事分區負責。
決議:由目前理監事補習班所在地點分權負責。
第四案: 提案人:理事長 周台英
案由:每年教育局會利用暑期訪視補習班可能會由補教協會接手。
說明:每年教育局會利用暑期訪視300家立案補習班,今年配合品保可能交由補教協會完成此項訪視,請各位理監事認領訪視區域
決議:此項涉及公平性,故不能由理監事補習班所在地點分配,必須跨區負責,分配如下:
中壢區:馮副理事長、于監事 平鎮區:總幹事
龍潭區:于監事 楊梅區:劉理事
桃園區:何理事、梁理事 龜山區:王監事
八德區:吳副理事長、翁副理事長 大溪區:何理事
大園區:葉理事 盧竹區:徐理事
第五案: 提案人:理事長 周台英
案由:107年工作計劃中外縣市參訪,提請討論。
說明:本會工作計劃中之外縣市參訪,今年是否舉行,請各位理監事提供意見。
決議:暫定8月12~13日二天一夜,參訪台南市。
十三、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