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府社兒字第1000450138號

主旨:有關  貴席詢問『補習班是否可做課後照顧?』1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民國100年11月2日桃園縣議會社會局第17屆第4次定期會議員質詢事項辦理

二、檢附「桃園縣議會第17屆第4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議員質詢事項辦理情形答詢彙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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